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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1 .什么是三纲五常?2.三纲五常的具体内容是什么?3.三纲五常是什么意思?4.什么是三纲五常,具体内容是什么?5.古代的三纲五常是什么?什么是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那些被要求成为大臣、儿子和妻子的人必须绝对服从君主、父亲和丈夫。同时,君主、父亲、丈夫都要为大臣、儿子、妻子树立榜样。它反映了封建社会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来调整和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关系的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三纲: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

P5:仁、义、礼、智、信。

对三纲五常的理解:君主要为部下树立榜样,父亲要为儿子树立榜样,丈夫要为妻子树立榜样。如果他处于某个位置,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三项基本原则不是奴役和压迫,而是对上级的约束。三纲不为臣、子、妻,为君、父、夫!

理解:孔英达舒云:“五常即五典,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孝。”

三纲五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家思想通过教育三纲五常,维护社会伦理和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三纲五常”作为中国宗法社会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也是维系宗法等级制度的重要支柱。三纲强调封建礼教与上下级、上下级的关系;五常强调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原则。无论是三纲五常,其核心都是建立和维护封建社会的法律等级制度,从而强调不可逾越的等级制度。封建时代的正统思想家支持这一政治伦理原则,并围绕这一原则进行思考。

三纲五常是什么意思?董仲舒第一个提出了束缚中国劳动人民两千多年的“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这显然是对孔子“君君、臣、父、子”理论的发展。它的目的是为了使所有阶级的统治秩序化和合理化。“五常”即仁、义、礼、智、信,麻痹广大劳动人民的精神枷锁,试图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为地主阶级服务,受压迫无意识。他还认为“统一”是“天地之规范”,是天意。要实现统一,首先是思想上的统一,所以凡是“非六艺,为孔夫子所精”的都要废黜。皇帝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帝,大臣听命于君;儿子是父命,妻子是夫命,都是天意。也可以看出,他的“三纲五常”实际上是实现“大一统”的思想工具。

什么是三纲五常,具体内容是什么?董仲舒

公元前179年至公元前104年

西汉

西汉哲学家,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治疗《春秋公羊传》。曾任大夫,江都相,焦溪王相。汉武帝提拔贤士,推行“天人三策”,建议“凡不在六艺、孔子之术者,各尽其能,不可任其齐头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形成了"独尊儒术,废百家"的政治格局,此后两千年为封建统治者所遵循。它以儒家宗法思想为核心,夹杂阴阳五行,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融为一个封建神学体系。其理论以“天人感应”论为中心,认为“君权天授”,“天”常以傅锐、灾难等词语向地上统治者表达祝愿或谴责。他还牵强附会地将天道与人力资源相提并论,以论证其“道之大源出于天,天不变,道也不变”的思想。他还提出了“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观,主张“黑白红统一”循环往复的历史观。有《春秋繁露》(后人修改)和《董子文集》。

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三纲是指“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要求臣、子、妻者绝对服从君、父、夫;为君、父、夫,为臣、子、妻作表率。它指的是五常——仁、义、礼、智、信。它是用来调整君主、大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三纲五常》为西汉(《春秋繁露》)董仲舒所作,但其思想内容来源于先秦诸子百家之学,如孔子的“君君、大臣、父子”之说;韩非把“我为君,子为父,妻为夫”称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的结合,始于宋代的朱。

根据现存的文字,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应记载于时期,而由社会思想文化强调其作用的重要性始于孔子的终身承诺,其后以经院哲学的形式得到孟、荀、董、程、朱的丰富发展和实践演绎。

在孔子伦理思想宣传的创始时期,就其所处时代的积极作用而言,孔子是从上层少数民族向普通民众传播文化的。他的伦理思想正确认识了它在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行发展中的作用的本质;但是,孔子的观念实践无法认识到这样一个现实,即无论是处于没落时期的奴隶主阶级,还是处于创建社会新秩序萌芽过程中的封建地主阶级,都需要各种手段为自己服务。他无法从哲学上把握伦理的人的本体的存在和人的本体在关系中表达的必然性。伦理、生产经济、军事手段等。不能独立地、绝对地应用于社会,成为整个社会的绝对支撑。而是伦理道德、生产经济、科学技术、政治学、文学艺术、军事手段等的共同结构。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稳定、正常的社会实体。人的伦理关系的存在,以及受一定伦理形式和观念影响,采取一定伦理道德形式的人的本体的存在,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基本出发点。

西周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在于商周在周文王对“仁”的实践使人向往,而不是单纯依靠道德教育;周公制礼,以“尊德护民”求“享天命”,建立了稳定而辉煌的奴隶制社会时期;周朝兴于礼而亡于不去礼,因为它未能持续稳定地发展其在社会各领域已有的成就,因为它无意识的政治发展和封建发展,因为各种文化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如

因此,孔子把“仁”、“礼”等伦理道德观念视为脱离社会现实和历史发展的抽象的、绝对的政治存在,是片面的社会存在观。期待“礼尚往来,天下归仁”,并不是一种切实可行的社会指导思想。孔子一生的志向,终有一个遗憾,所以是有道理的。在已经失去了可能的概念基础的人类本体论的实际存在中,人类本体论在过去的伦理关系中已经不再相同。

孔子的思想作为社会中的科学内容,关系到社会本体或主体的伦理必然性和道德原则,关系到人类本体和自然伦理的必然现实,关系到人类本体和社会本体的双重规定,关系到历史中必然变化和发展的存在。他积极自觉地形成独立理论的努力和教育宣传的实践本身,也可以看作是社会独立建立一切理论,从而进行分析、研究、批判性思考和判断的必然。

春秋时期奴隶制的崩溃,产生了“天命”与伦理道德的“礼”与“规训”的相对关系,这是对自然知识、生产经济和军事力量在社会中的作用认识和运用的结果。“命运”与“伦理”的绝对同一关系不复存在,甚至连伦理维系社会的天然血缘关系的作用都被动摇了,奴隶主阶级集团内部的等级秩序被分裂得面目全非。自从奴隶制的伦理秩序在原始公社的氏族血缘关系中产生以来,正是享受命运的自我意识在社会中凸显了其个人的氏族血缘关系,粉饰了其绝对性。自然,新的政治和经济秩序的兴起将直接冲击这一切。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任何否定“礼”和旧伦理的绝对地位的政治言论和行动都是可以理解的,任何违背“礼”和“纪”,违背能够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道德的行为,甚至都可以被认为是大义之举。因此,在这个百家争鸣的时期,法家和军事家最被社会力量集团所接受。在这期间,无论是任何社会势力所代表的政治家,无论是对儒家的无知,还是给自己带来耻辱,孔子都没有机会受到宠爱。而且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任何一个群体得天下的机会都会毁于一旦。道德不可能在暴力的社会环境中有绝对的主导戏剧的能力。即使文王、周公再世,他的周朝兴盛,“礼”也只能是事实上的政治回应力量之一,而不是夺取天下的绝对权力。3354那么,当所有的英雄一起崛起的时候,谁会因为“一日克己,天下归仁”而毁了机会呢?

奴隶制的蓬勃发展,是氏族-血缘氏族制度与国家组织的融合,辅以不同姓氏的婚姻氏族的贵族奴隶主的存在,形成奴隶主阶级的存在。孔子时期,奴隶制国家中央集权崩溃,权力下移,出现了“大臣”、“大夫”、“随行大臣”的行政化。显然,原来的“君君、大臣、父亲、儿子”出了毛病。血缘宗法制度本身就是人的自然规定性和社会性的同一性。血缘宗法制度对奴隶制国家政治的认同是“天下之家”,是私有制的极端形式。一方面,随着私有制的极端存在,“人”的权利的极端异化是社会一小部分人的人权命运,而相当于工具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非人(人)则完全丧失了任何现代人权内容。

奴隶制的崩溃,是氏族——的国家形态和疆域,与具有认知视野和生产能力的人口快速增长之间的政治冲突。一方面是国家集权的氏族——的寡头政治,另一方面是地理交通、财富人口等条件刺激下的对利益的无限追求,会形成与氏族、不同氏族的政治权利之争,甚至有博士、大臣的参与;一方面是奴隶主的残酷压迫,另一方面是奴隶们对——生产的消极怠工和战场的绝望,这种社会矛盾的解决导致了封建社会的必然出现。

封建制度的社会伦理,血缘家庭和国家形式的认同不再无限扩张,婚姻的异性家庭不再绝对享有皇帝(或皇族)破边封地的权利,皇族的分封制只享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然资源、3354田赋、3354徭役和354财产按法定征收和享有;与地主阶级和农奴(农民)阶级的关系不再是绝对的、完全的奴隶制。以土地为中介,地主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在这个前提下,农奴(农民)收地租,农奴(农民)种地,交地租。农民有时间和工具来组建家庭。国家的权利由各级政权有序组织,家族分封王甚至不再拥有相应的军队,官员在范围内行使军队、政府、教育等不同的权利。皇帝(或国王)主要依靠各级阶级和国家政权行使管理天下的权利,积累财富为己所用。在这种社会政治经济状态下,众多姓氏分散集中形成家族或家族,是伦理上的必然性和普遍性。伦理秩序的普遍性不再是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内容的自然血缘的社会秩序的世代和等级的规范,而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自然血缘的社会概括秩序。在封建社会,过去奴隶主国王的氏族——的祖先、父子、男女老幼的贵贱之分,演变为政治权利独立、政治秩序严明的政治伦理形式的普及和运用。

汉武帝即位后,孔子传播思想的伦理性和仁爱性受到重视。董仲舒在实践中系统化、形式化后,其理论以提出“三纲五常”为代表,即三纲是三三五四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五常是三三五四仁、义、礼、智、信。“三纲”是社会实践秩序原则的分类,“五常”是实践伦理原则。董仲舒从孔孟的观念中分析判断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的关系,其中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最为重要。“君臣”甚至可以指全社会成员对皇权的服从。3354在国家形式中,只有君主和大臣是有组织有顺序的。“父子”是血缘关系延续和人类社会的现实体现,是自然伦理和社会伦理统一在社会中的时序传递。“夫妻”是对婚姻血缘宗法社会的肯定,是对家庭责任、权利和义务的绝对权威的肯定。

董仲舒的“五常”和“三纲”统一地否定了伦理必然性和道德原则的理性认识,他对孔孟的继承也以理性的形式否定了前人关于“仁先”、“仁”的认识。他的理论具有明显的实践形式化和实践片面性特征。如果孔孟的直接学说也包括孜孜不倦的教导和谆谆的引导,人们就会知道什么是仁和礼。

曾子说:儿子出窍算不算孝顺

他说:“礼而食之,则饥而死;不吃礼,就吃礼。问候,然后不是一个妻子;如果你不礼貌地迎接他,你会得到一个妻子。你会礼貌地和他打招呼吗?”

陆子不可能是对的。明天的邹会告诉孟子。

孟子曰:“是之答乎?如果你不知道是什么,如果你不知道是什么,你可以让它高于岑楼。如果黄金比羽毛重,那么一个金钩和一根羽毛是真的吗?吃得多的和吃得少的有什么区别?与那些把颜色看得很重的人和那些把礼遇看得很轻的人相比,翅膀的颜色重吗?我应该说:“你从你哥哥甄的比喻中取食,你就会得到食物。“如果不吃,就不能吃,但是不能吃。主人的墙越拥抱他的处女,他就越得到他的妻子。如果没有,你就不能有老婆,但你会抱它吗?”055-79000在“我从未听说过弑君”一章的句子下。《孝经》

与此相比,董仲舒的伦理道德观与理性认识相对立,带有明显的客观绝对意志倾向,而孔孟则强调仁与礼的绝对存在前提及其具体关系的具体体现,反对仁与礼等具体存在的对立及其形式的抽象理解,认为仁与礼与视、听、言、行相关。

实际上,中国的儒家思想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和不同的具体社会阶段;但是,这是奴隶制衰落和封建制正式建立之前的一个历史时期。孔孟属于同一个阶段,孟子的思想与当时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并没有相同的默契。这一时期,社会上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农奴)阶级还没有定型。董仲舒的观念反映了社会稳定、阶级定型和封建中央集权的确立。他的理论对象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存在,所以人性“三类”的提法,即圣人性、庶人性、战斗性的区别,与孔子“只优于智,劣于愚”的人性论如出一辙,但孔子的“还礼以涵养”论,董仲舒的理论反映的对象是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构成,三类性的内容指向的是社会某些阶级的代表性观念。作为一种完整的社会政治形态,他强调道德与刑罚相结合,“三纲五常”都体现了封建社会政治实践的意志。

伦理关怀表明社会人类本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地位被社会主体意识所承认,道德关怀表明社会人类本体的伦理道德意志的绝对程度。前者是人的本体的存在及其关系的客观规律性,后者是人的本体的主观能动和相互能动的基本表现。道德层面表明它反映和反映了人类本体的社会状况,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人类本体的自觉认知是否承认人类本体的自然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人类社会历史上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和实践发展是否存在于人类本体中。道德状况依赖于对伦理必然客观存在的文明认识,道德的社会实践表明了人类本体的伦理文明发展程度。总之,伦理道德在社会中的反映,表明了人类社会对人的地位作为社会本体的认同的变化和发展。封建社会对人的认可,应该说在社会上是普遍的。在对人民权利的承认上,封建社会在“三纲”的每一条中都以君主、父亲、丈夫的实体来否定大臣、儿子、妻子的实体的绝对地位。这不仅是政治经济上的否定,也是对他们认识和行为意志的否定。以《大纲》为准,他们只是服从。

封建社会与奴隶制社会的相同之处在于采用“神”、“命”等神秘宗教思想进行意识形态统治,而利用这些不同于人类本体的客观异己力量统治现实的人的精神意识则在于其本体意识承认自己的客观绝对地位。虽然人们从认知历史的变迁中知道,这些“异己”的东西是人们主观有限意识的想象,但这些情况说明,人们在社会舞台上对这些异己力量的认同和接受,也是人的本体精神存在的客观现实。然而,当异族神秘力量的绝对地位不再被认可时,人们就会寻求自我力量的现实体现。所谓“我不谈奇、权、乱、神”,就在于奴隶制没落时期的大臣、医生、朝臣的意识没有认识到“神”和“怪”的存在,他们反对以违背礼教的暴力、叛逆行为来破坏秩序。孔子的“克己复礼”具有现实针对性,这就是为什么他有“正名”的哲学理论。孔子希望奴隶主最终服从“李周”和“先王”的礼制,克己奉公。孔子和孟子面临的社会任务一样,局限于社会上层,凸显了社会伦理的矛盾现实,反映了理性阶段和自觉行为的阶级层次。任何与他的利益意志不同的存在都不会被承认,包括神秘的“客观的”神或神,包括约束他行为的前人的道德行为。利益的现实驱使他努力的意志。

董仲舒及其后期程颢、程颐、朱的伦理道德理论,是孔孟伦理通俗化与宗教神学、天命、正义等客观唯心主义的统一。他们强化了对封建社会秩序的理论支持,借助宗教等神秘观念,使人们驯化人们对封建皇权的服从。封建社会的伦理政治理论掩盖了人的本体的绝对地位,片面强调了人的本体的道德行为。

圣人之师孔子,自然是讲人伦的老祖宗。但孔子的言论是零散的,他并没有对道德伦理的原则作出简明扼要的概括。谁做的这个概括?东子(董仲舒)是汉儒的杰出代表。是对“三纲五常”的总结。这个总结很好,很精辟。然而,东子虽然对伦理道德的一般原理作了精辟的概括,却没有对其作出系统的哲学解释和论证。而这个作品最后是谁完成的?是如松。其最杰出的代表是朱。朱子创立了系统而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从哲学角度论证了三纲五常的合理性。没有人能和它对阐述神圣宗教的伟大贡献相提并论。因此,当我们的后代谈论道德时,我们必须记住这三位伟人:孔子、东子和朱子。

古代的三纲五常是什么?1.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2.“三纲”“五常”这几个字出自西汉董仲舒写的《孟子》本。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和规范内容,它起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君、君、臣、父、子、子、仁、礼、智等伦理道德概念。孟子于是提出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子有序,友有信”的“五伦”。董仲舒根据其“贵不如阴”的学说,进一步发挥了五伦观念,提出了三纲五常原则。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有三种关系是最重要的:君臣、父子、求全、推诿,这三种关系中有一种永恒的主从关系:君臣是主导,臣是从属;父亲是主人,儿子是奴隶;丈夫是主人,妻子是奴隶。即所谓“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这三个原则都是基于阴阳。具体来说,君、父、夫体现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支配和高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从属和卑微的地位。董仲舒确立了君权、宗法、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和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规律。董仲舒还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级关系的基本准则,政治家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五常。坚持“五常”原则,才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际和谐。宋代从朱起,三纲五常合而为一。

3.名教的概念也源于孔子。孔子强调用等级名称教育社会的重要性,认为从政首先要“正名”,做“君君、臣、父、子、子”。董仲舒主张考名育人。西汉武帝时期,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理念和道德规范,命名为名、名、节、名,用来教育人民。称之为“名教”。其内容主要是三纲五常。但“名教”一词出现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代以孔子“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有一场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的争论。王弼的老庄思想源于儒学,他认为名教源于自然;嵇康提出了“顺其自然”的思想。西方郭象认为著名的宗教是自然。宋明以后,著名的宗教叫“天理”,成为人们言行的枷锁。如果违反了封建礼教,就会被视为“有名的罪人”。

4.“三纲五常”“名教”观念捍卫了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成为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入封建家庭的族谱,起到了规范和禁锢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作用。两千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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